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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指南

发布日期:2019/02/19 来源: 本站 阅读量(117


审批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主办机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审批范围和
条件
受理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乙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
受理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办事流程
一、网上填报和准备申报资料。企业登录粤建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含延续)除在“三库一平台”上完成网上申报外还需登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cost.com)完成网上申报,并打印该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核验原件。申请人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材料。其中省属和工商注册地在广州的企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材料。
三、递交申报材料。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四、领取办理结果。当网上显示办理状态为“可到窗口取件”后,企业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旧证书(用于换新证书,新申请企业、报部审批企业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报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由三库一平台生成,一式四份);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含延续)的企业还需提交由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cost.com)生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综合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4.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5.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
6.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7.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8. 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及租(借)方产权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明; 
9.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2、7项所列材料。
三、申请甲级资质(含延续),须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同时须按《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办许函[2010]662号)要求上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电子信息和书面表格。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咨询电话
020-83133642
投诉电话
020-83133661
受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 
邮编:5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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