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加强对我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240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实际,我站制定工作方案,于7月23日始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成立4个现场检查组和1个成果文件审核组,检查对象为在我市从业的92家造价咨询企业(其中本地造价咨询企业82家,外地造价咨询企业的分支机构10家)。检查工作按照计划分步进行,7月23日至8月3日,现场检查企业的资质、人员和经营管理等情况,并抽取工程造价成果文件;8月3日至11月16日,审查抽检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现场检查和成果文件审查结束后,根据《2012年度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考评表》对各受检企业进行考评(详见通报附件1和附件2),企业扣分情况将计入企业年终综合考评。
检查结果表明,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较好,有87.8%的本地企业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规定的资质标准;参与评分的造价成果文件中,有83.75%得分在90分以上。大部分企业准备工作充分、规章制度健全、办公硬件合格、专业人员充足、从业执业行为合法,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较高,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比较规范。还有一些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探索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如个别企业资质条件不达标、成果文件编审不规范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发展,有待整改和规范。
(一)企业资质条件不达标。部分企业经营管理意识较差,对造价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资质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检查发现有4家企业不注重人才储备,专职专业人员流失后,未能及时补充,以致造价工程师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达不到资质要求;4家企业取得资质后,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及时调整办公场地,人均办公面积不足10平方米;2家企业股东变更后,未调整出资比例,注册造价师出资额低于注册资本的60%。
(二)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建立了较为详尽的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但有些企业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实际工作中并未执行或没有落实到位,很多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检查和成果文件审查中,全部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扣分。例如每个企业都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13家企业没有独立档案室;21家企业无专职档案管理员;还有一些企业档案资料不能及时归档或归档不完整,抽检成果文件时不能按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三)成果文件编制不规范。此次检查共对80份造价成果文件进行了评分(92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成果文件不是执行深圳计价标准未评分,无成果文件的企业该项不得分),有63份清单项目套用消耗量标准及子目换算不合理;32份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要求;28份未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推荐的费率或合同约定的费率标准进行计价,表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相关计价标准、新规范、新规程的学习、执行上存在不足。个别企业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如有3家企业招标控制价未依据国家清单规范编制(项目特征未按规定填列);5家企业工程有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不齐全;1家企业编审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有明显错误且总价偏差超过了5%。
(四)分支机构管理不完善。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多数外地企业分支机构业务稀少,生存艰难。此次检查的10家外地企业分支机构中,有半数近两年没有开展业务,经营管理缺乏规范,专职专业人员数量不足。
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对资质条件不达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存在错漏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共签发不良行为认定书26份,涉及18家造价咨询企业和4个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通报附件3),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存在不良行为的造价咨询企业和个人应正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资料。我站将择时复查,对于整改后资质条件仍不达标的企业,建议市住房和建设局向资质审批机关提请吊销企业的资质证书。
(二)各造价咨询企业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指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体系,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