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市场〔2013〕227号
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已正式实施。目前,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信息化系统也在根据新的规定进行升级更新,为方便各招标、投标人,实现新旧版本的紧密衔接和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14年1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其工程量清单仍采用旧版计价规范、规程编制;2014年1月1日后,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招标的项目,其工程量清单应一律采用2013版计价规范、规程编制。
工程量清单采用2013版计价规范、规程编制的招标工程,投标人商务标清单单项偏离度通过其构成要素来计算,清单单价构成要素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税设备费、管理费、利润。如果送审招标控制价清单综合单价构成项中出现0值情况,则直接计算清单综合单价偏离度。
二、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的通知》(深建价〔2013〕57号)的要求,2013年12月1日应执行新的费率标准,但考虑到过渡期的实际情况,在2013年12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其计价费率标准可按旧版的费率标准执行。
三、各计价软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现有规程、规范、标准等对其开发的计价软件进行调整,并对数据交换规则进行升级。升级调整不及时引起的后果由计价软件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2月13日